關于多早的戀愛是早戀。我國定義青少年年齡在18歲以下的談戀愛,屬于早戀。我國早戀的平均年齡是14歲。反觀其他地方,在韓國、日本、孩子在16歲就可以結婚。而且在中國古代,結婚也是很早的,像抗金英雄岳飛在虛歲14時就已經結婚生子,這些事情在現在看來都是不可思議的。
在西方國家,并沒有“早戀”這個說法。十六七歲的孩子公開戀情是很正常的事情。 “早戀”又叫“青春期戀情”。青春期的戀愛并不是一件很見不得人、很齷齪、很反常的事情。孩子大了,生理在發育,心理在成熟,對異性產生好感和愛慕,對家長來說,應該把這看成一件好事,因為這證明你的孩子處于正常成長階段,而且有豐富的情感,這對今后他的社會交際能力,與人建立親密關系能力都是有極大幫助的。而且,青春年華有一段青澀的情感,也是一種成長的體驗和經歷。很多人成年后回憶起青春年少的情愫,都會覺得美好和懷念。
家長反對孩子早戀的原因:主要害怕孩子學習成績下降、也擔心孩子受到傷害、擔心孩子偷吃禁果。同樣的年齡,假設孩子已經輟學,家長是不是就沒那么擔心孩子早戀了。也就是說不同的場景家長的擔心程度會不一樣,作為學生早戀,家長主要擔心早戀影響學習成績。但事實上,家長們應該關注的是如何正確引導孩子進行情感方面的處理,讓孩子如何正確地與異性溝通交流。
1. 家長首先要做的就是:給孩子的“青春期戀情”一個合理客觀的評價。告訴孩子這是正常的,證明他們已經從小孩子進入為對愛情有渴慕的青春期階段。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尊重孩子的人格和感情,切忌不可諷刺、譏笑孩子。
2. 幫助孩子正視“青春期戀情”。家長應該告訴孩子,美好的愛情并不只是單純的異性相吸,還包括高尚的情操和充實的精神生活。如果您的孩子已經有了戀情,家長應當幫助孩子分析這段戀情。如果孩子是被對方的優點和長處吸引,就該把這種美好的情感和對對方的欽佩、欣賞化為努力自我提升的動力;如果孩子是被對方的外貌或家境所吸引,家長就該告訴孩子這種感情是膚淺的,物質和外在只是表面,內在精神的高尚和充實才是最重要的。
3. 家長在這一階段應該多和孩子聊天,注意孩子的思想動向。家長不要刻意避免在孩子面前談“青春期戀情”。其實,家長越是開放坦白地和孩子談“青春期戀情”的事,孩子越是能打破對“戀愛”的神秘感。
4. 鼓勵孩子多跟不同的異性交往。家長千萬不要因為孩子跟異性同學打電話、發短信、出去玩就一味責罵孩子。前幾天在微博里看到一段話,大概是說中國的家長在孩子青春期時打壓孩子、禁止孩子跟異性交往,而等孩子大學畢業后又恨不得孩子趕緊找一個各方面都好的合適伴侶結婚。這的確是很矛盾的,如果你的孩子不能在青春期階段學會與異性相處、溝通的能力,那么對他們今后的人際關系、婚戀觀念都有極負面的影響。所以家長切忌不能禁止孩子跟異性交往,反而應當鼓勵他們和異性同學建立友誼。
5. 家長應當加強對孩子的性教育。如果您的孩子已經和愛慕的異性有交往密切的傾向,家長就要坦然地跟孩子講交往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教育孩子管好自己的行為,預防性行為的發生。
6. 家長應當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愛情觀。教育孩子不是乞求得到愛慕的異性的回應,而是對對方多關心一點,在對方需要的時候給予幫助和鼓勵。如果孩子只是暗戀對方,家長就應該告訴孩子,愛情是雙方的,如果對方并不喜歡你,你就要把這份感情放在心里,不失風度、落落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