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孩子兩歲后就能給他立規矩了,因為此時孩子語言表達能力、語言理解能力都有了很大提升,能夠明白大人的意思,理解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上幼兒園之后,孩子的自我意識有了進一步提升,更要及時糾正的他的壞習慣。如果孩子有下面四種行為,家長一定不能慣著!
一、講臟話
孩子剛進幼兒園,語言能力有了很大提升,他們開始喜歡去模仿別人講話。有些臟話孩子不知道什么意思,看到別人講自己也講,如果家長對此反應強烈,他們會更興奮,覺得受到了關注,加重說臟話的頻率。
面對孩子說臟話,如果他只是無意識的模仿,家長大可不必理會,孩子覺得沒意思就不會再講了;如果孩子是為了宣泄情緒,那家長就要告訴他“這是不好的行為,爸爸媽媽不喜歡你這樣”,然后告訴他如何正確地去表達情緒。
二、不講禮貌
爭奪別人的玩具、做錯事不說對不起、沖家長吐口水等等,這些都是沒禮貌的行為。禮貌是人的通行證,也能決定給他人第一印象的好壞。家長從小就應教育孩子基本的禮貌,并及時糾正和引導他的不禮貌行為。
三、不守規矩
孩子三歲已經可以立規矩了,提前告訴他哪些事情是要做的和不許做的,比如晚上九點前上床睡覺、在電影院不能大聲喧嘩等,并約定好相應的懲罰措施。一旦孩子破壞了這些規矩,那家長就不能心軟,按照約定好的措施去懲罰,懲罰措施可以是三天不許看電視、一周不許吃零食等等,既能起到教育作用,又不會對孩子身心造成傷害。
四、自私
孩子性格自私,什么都只為自己考慮,遇到好吃的就自己占著,做錯事就推卸責任,這是十分不好的行為。孩子性格自私,多數是家長太過溺愛所致,不要過度把孩子當成生活重心,避免讓孩子產生優越感,認為家長或他人都要為自己無條件犧牲,性格自私導致人際關系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