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進行懲罰的原則(對孩子的懲罰手段)
在親子教育中,懲罰一直都是重要的話題。什么是懲罰呢?懲罰就是采用嚴肅的態度去糾正和規避孩子的不良行為。
安全意識的培養是孩子能否身心健康成長的關鍵部分之一,左養右學教育賴頌強在講孩子心理建設的直播課,里面會講到如何讓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長,包括孩子的行為安全,網絡使用安全意識,防火,防水,防電,交通安全等等,這些都是要每一個父母必須教會孩子的安全意識。
前蘇聯著名教育家凱洛夫曾說過:“沒有懲罰,就沒有教育。”
但現在我們經常會聽到另外一種聲音:父母要少批評和懲罰孩子,多給孩子進行正面管教和引導。像《如何說,孩子才會聽》、《正面管家》這些育兒書籍都是在傳達正面引導的理念。
也有家長反映:“我懲罰孩子,孩子也不聽,我都不知道該怎么做了。”那么,我們到底有沒有必要對孩子進行懲罰呢?我個人認為是有必要的,只是說,在懲罰的過程中要講求技巧。
一、懲罰的意義
從長遠的角度來說,內部激勵的作用要比外部懲罰的效果更有張力。
但當孩子有危險行為的時候,適當的懲罰還是很有必要的。
面對孩子的危險行為,我們的教育目的是需要立竿見影,讓孩子當下就明白事情的嚴重性。比如說孩子在馬路邊上亂跑這類事情,是不會給我們留充足的時間來給孩子講道理,我們需要快速規避孩子的危險行為,否則,就會有生命危險。
二、懲罰孩子的危險行為,我們需堅持四大原則
1. 懲罰要及時
當我們發現孩子有危險行為傾向的時候,要立刻進行懲罰。不要等幾個小時后或者是第二天再去懲罰,這種延遲懲罰的效果會大打折扣。
及時懲罰,更容易讓孩子把錯誤和受罰原因聯系在一起,從而意識到自己的問題。
2. 懲罰目標要明確具體,不能含糊和籠統
舉例來說:孩子喜歡在馬路上亂跑,你對他進行懲罰時不能說:“因為你不聽話,所以我懲罰你。”“你不聽話”這句話太過籠統,它包含了孩子不聽話的所有行為,孩子并不能明白,他到底是做了什么而讓你懲罰他。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這樣對孩子說:“在馬路上亂跑是非常危險的行為,你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跑,就要接受懲罰。”這樣針對性很明確,孩子立刻就會明白,自己是因為什么而受到懲罰,以后就會形成懲罰的規避意識。
3. 父母情緒要穩定
面對孩子的危險行為,父母常常是火冒三丈,然后帶著情緒懲罰孩子,這樣容易讓父母失控,把握不好懲罰的尺度。
我們初心本是教育孩子,結果卻變成了傷害和侮辱孩子,得不償失。
所以,我們一定要冷靜,先想好懲罰孩子的目的是什么?然后再進行懲罰。
4. 說明懲罰原因時,要簡明扼要
懲罰孩子的時候,我們要向孩子解釋原因。簡單給孩子說明什么錯誤導致了現在的懲罰就可以了,不需要長篇大論地講道理。
孩子因為年紀小沒有明確的危險意識,,所以會有一些危險行為。如果我們長篇大論地給孩子講道理,會讓小孩子云里霧里摸不著頭腦,這樣根本就意識不到自己犯錯的原因。
三、懲罰孩子的危險行為,使用邏輯結果懲罰法
簡而言之,就是懲罰結果與孩子的行為存在一定的邏輯關系。
比如小孩子一個人騎車去馬路邊,這很危險。我們可以用邏輯結果懲罰法,罰孩子一周不能騎自行車。這里“一周不能騎自行車”,就是孩子騎車上馬路的邏輯結果。
針對孩子的危險行為,我們都可以用這種方法。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我們還是要以正面管教為主,除非孩子做了一些危險行為,我們才需要采用懲罰的手段。
懲罰不是目的,只是教育的一種手段。在懲罰過程中,要講求科學方法,把握尺度,達到教育目的的同時,又可以保護孩子的自尊心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