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父母,估計都有這樣的體驗吧?你越讓孩子做什么,他越是拖延,等你忍不住對他發了火,他才哭著承認自己的錯誤。其實,父母也不想對孩子發火呀,但是碰到類似的問題又不知道到底該怎樣做,所以心里充滿了困惑和焦慮。
其實,好父母不是天生的,他們也需要學習怎樣才能當一個合格的父母。但社會總是會給父母過多的期望和指責,卻沒有人去教他們該如何做父母。
針對這樣的情況,美國著名心理學家托馬斯·戈登在1962年為父母們設計了第一期培訓課程,這個課程主要教父母們養育孩子的各種技巧,幫他們解決在育兒方面遇到的一些問題。后來,戈登博士又根據自己的課程寫作了《父母效能訓練》這本書。這本書以33種語言在全球出版,英文版銷量就高達500多萬冊。
戈登博士曾經擔任過加州心理學會會長、美國白宮兒童顧問,有著多年育兒教育方面的經驗,他不贊成家長對孩子使用權威或是過分地溺愛孩子,而是創建了一種獨特的“戈登方法”,來告訴家長怎樣用一種平等的方式來解決與孩子之間的問題和沖突。后來人們發現這種方法對于改善所有的人際關系都有很大的幫助。
讀完這本書,我覺得它最核心的內容就是幫助父母解決和孩子之間的沖突,其中最顛覆我認知的觀點是,原來在發生沖突時,不一定非得爭個誰輸誰贏,我們還可以用一種“沒有輸家”的方法來解決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需求沖突。這在父母訓練課程中被稱為“第三法”。
接下來我就和大家聊聊,要如何運用這種方法,讓父母和孩子在發生沖突時實現“雙贏”。
現實生活中,父母和孩子之間不可避免地會發生沖突。比如,我們都聽過“不做作業母慈子孝,一做作業雞飛狗跳”的笑談。確實,父母總想讓孩子每天多學一些東西,多做一些練習,而孩子,卻總是想多玩會,就算被逼著去學習,也總是心不在焉。
這時候,孩子的行為滿足不了父母的需求,又不想按照父母的要求做出改變,就會在雙方之間引起沖突,父母效能訓練課程中將這種沖突稱為“需求沖突”。
如何解決這種“需求沖突”,一直是影響親子關系的關鍵因素。
大多數父母都把沖突看作一場戰爭,認為結果只會有兩種:如果父母強硬,那么孩子就必須聽父母的話多學習,如果父母寬容,那么結果就會相反。
當我們強硬時,就是在利用自己的權威強制孩子執行自己的決定。但這樣,孩子會缺乏執行的動力,他們通常只是裝裝樣子,根本不會認真地去學習。甚至還有可能對父母產生怨恨,認為父母對自己太嚴格,從而對學習產生反感情緒。
很多父母逼著孩子學各種各樣的藝術班、補習班但卻沒有好的效果,就屬于這種情況。
而如果我們在孩子面前一味妥協的話,孩子就容易學會用發脾氣來控制父母。這樣將來到學校和社會,他也會想讓別人都順著他的心意,變得自私自利。那些長大后飛揚跋扈、甚至危害社會的人大多數是在這種情況下成長起來的。
幾乎所有的父母都會在兩種方法間搖擺不定,他們也知道這兩種“非贏即輸”的方法沒有太大成效,但他們也不知道到底還有什么更好的選擇。
戈登博士和我們一樣,早就看到了一味強硬和一味妥協的危害,所以為父母們提供了一種“沒有輸家的”的方法,被稱為“第三法”。在第三法中,雙方都會努力找到大家都接受的方案,沖突解決之后,沒有人贏,也不會有人輸。
那我們要如何運用“第三法”來解決和孩子的需求沖突呢?
通常我們需要以下六個步驟:
第一個步驟就是父母和孩子都要明確表達自己的需求。
父母必須要如實告訴孩子自己的感受,比如:“我真的感覺很累,每天下班后還要陪你寫作業,我自己沒有一點時間來放松”,但要避免發出責備孩子的信息,比如:“你這個孩子真是煩人!”
父母還要積極傾聽孩子的需求,因為只有清楚地闡述沖突或者問題之后,才能夠讓雙方對需要解決的問題達成共識。
第二個步驟就是要努力找出所有備選解決方案。
在這個階段,要鼓勵和督促孩子找出更多的備選方案。
比如父母想讓孩子每天回家做一篇口算,但孩子卻不愿意。在明確雙方的需求之后,父母可以先聽聽孩子有什么想法,問問孩子:“讓我們來想想,有什么方法可以讓我們都滿意呢?”
也許孩子會說:“我不想每天練習口算,我想復習一天語文、再復習一天數學。”
或者孩子還會提出:“我每天完成復習計劃后,要讓我玩一會游戲。”
這時,父母不要對孩子的解決方案做出任何的評判,可以先接納所有的想法,并在必要的時候把它們寫下來。
第三個步驟就是評估備選的解決方案。
父母可以說:“讓我們來看看哪個方案比較好呢?”或者:“我們想出的這些方案怎么樣?”然后,雙方都坦誠地說出對方案的看法,并去掉那些父母和孩子都無法接受的解決方案,縮小方案的范圍。
如果孩子說,堅決不接受每天做一篇口算,那么就要去掉這個每天做口算的方案,如果父母說不接受每天都玩游戲,那么也要讓孩子理解,不選擇每天玩游戲的方案。然后,再從剩下的方案中做出選擇。
第四個步驟就要確定出最合適的解決方案了。
這個階段,父母可以不斷詢問孩子:“你覺得這個方案能解決我們的問題嗎?你對這個方案感到滿意嗎?”
實在不滿意也沒有關系,因為任何一個決定都是可以改變的,可以先試試看。
最后,一定要讓所有人都明確表示同意執行這個決定,然后按照約定去做自己該做的。
第五個步驟就是要詳細說明應該如何執行解決方案。
在這個步驟,要明確規定出誰在什么時候要做什么,需要從什么時間開始等問題。
假如經過上面的步驟,父母和孩子選擇了“每天晚上由孩子自己做出復習計劃,在9點之間完成后就可以玩15分鐘游戲”的方案,那么這時就需要確定:由什么時間開始執行、由誰負責計時等具體問題。
第六個步驟就是要對解決方案的效果進行追蹤評估。
第一次決定的方案并不見得就是最好的,父母要經常問問孩子的意見,看他是否對這個決定感到滿意。也要看看孩子是不是按照方案執行的,每天有沒有做出復習計劃、復習效果怎么樣、玩游戲有沒有耽誤學習等等,然后根據這些信息雙方一起修改方案。
有的父母會擔心,用“第三法”找不到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怎么辦呢?其實,這種情況是極少的,如果有,就可以繼續討論,也可以回到第二個步驟,找到更多的解決方案,還可以暫停解決沖突,第2天再重新開始。
但一定不要在“第三法”陷入困境的時候,又回到第一法,用自己的權威去逼迫孩子,這會讓孩子覺得自己上當了,于是會更加不信任父母。
而在解決需求沖突的過程中,父母必須要了解孩子內心真實的想法,那怎樣做才能讓孩子對父母敞開心扉,說出心里話呢?
生活中,孩子經常會碰到各種各樣的煩惱,比如好朋友之間鬧矛盾了、因為太胖感到自卑、因為上課打鬧被老師批評了等等。
戈登博士告訴我們,這種問題并沒有影響到父母的需求,是屬于孩子自己的問題。
對于這類問題,父母不要一下子就把責任攬到自已身上,而是應該讓孩子依靠自己的力量,找出屬于自己的解決方法。
這樣做,一是因為父母不一定能為屬于他人的問題找出好的解決方案;
二是因為如果父母總是把現成的解決方案送到孩子面前,就容易讓孩子養成依賴父母的壞習慣,無法發展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
當然了,并不是說讓父母對孩子不管不問,而是說父母不要總替孩子解決問題,而是要換一種“不提供幫助”的方式。比如,利用“傾聽”技巧,來引導孩子自己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我們為什么要應用“傾聽”的方法呢?先讓我們來看一個例子。
比如孩子和你說:“媽媽我這次考試沒有考好!”你回應道:“那咱們從今天開始每天多復習半小時吧!”
那么媽媽的回應,至少讓孩子感覺到以下幾種信息:
“你認為是因為我沒有好好復習。”
“你認為我不夠努力。”
“你希望我改變我自己。”
這種建議的方式,包括其他我們所知道的命令、警告、批評和嘲笑,甚至包括我們平時認為好的回應,比如贊揚、規勸、解釋和安慰等等都是不可取的。
因為在這些方式中,不管父母說什么,都會在孩子腦海中形成一副別人怎么看待他的圖畫,這些想法會不由自主地在孩子與父母之間形成溝通障礙。
那么父母到底該怎樣應用“傾聽”技巧呢?
首先,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邀請對方多說一些”,戈登博士稱之為“門把手法”,這種方法能幫助父母打開和孩子的溝通之門。
這種方法的應用就是傾聽者不發表任何自己的判斷和情緒,只鼓勵和邀請孩子分享他自己的想法。
比如可以說“真的嗎?”“真有意思!”“我明白了!”
還可以邀請對方: “繼續講吧,媽媽聽著呢!”“這件事真的對你很重要吧?”等等。
孩子聽到這樣的回應,就比較愿意打開話匣子,和父母繼續交談下去。
因為在這種回應方式下,父母傳達給孩子的意思是:“我尊重你的想法和情緒”“我希望和你擁有親密的關系”
孩子會從中受到鼓勵,從而敞開心扉,向父母傾訴他們的情緒和想法。
除了邀請孩子開口的開啟法,還有另一種更為有效的回應方法,那就是“積極傾聽”的方法。
如果說“門把手法”打開了父母與孩子的溝通之門,那么“積極傾聽”法則是讓溝通之門保持敞開的方法。
那么什么是積極傾聽呢?
積極傾聽,是與被動傾聽相對應的,它要求信息的接收者不能總是沉默,而是要對發送者發送的信息進行積極反饋。
比如,孩子作為信息的發送者,對媽媽說:“媽媽,我想早點吃飯。”
媽媽作為信息的接收者,必須對這個信息進行解碼,才能了解孩子內心正在發生著什么。
比如媽媽可能以為,兒子想早點吃完飯,是因為要出去找小朋友玩兒。
媽媽為了檢查自己的理解是不是正確,就需要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孩子。
孩子聽到媽媽的詢問之后,就有可能回答:“媽媽,我是真的餓了!”
媽媽第一次反饋給孩子他所理解的信息時,這就是一種積極傾聽。
積極傾聽能夠幫助孩子減少對一些負面情緒的恐懼。比如,害怕、煩惱、失望等等。因為只有當人們受到鼓勵,說出困擾他們的情緒時,這種情緒才能真正的得到釋放,而父母積極傾聽孩子的過程也會促進父母與孩子之間的親密關系。
要讓積極傾聽真正發揮作用,父母還要具備一定的基本態度。
比如父母首先要有時間、也愿意花時間去聽孩子說他的事情。
其次,父母要把孩子看作一個獨立的人,相信他有處理自己情緒的能力。
最后父母不要害怕情緒的表達,因為情緒都是暫時的,不會永遠存在于孩子的心中。
當然,并不是每次積極傾聽,總能帶來立竿見影的轉變。但通過積極傾聽,父母為孩子開啟了解決問題的第一步,那就是釋放情緒和定義問題。大多數情況下孩子都會接受問題,并最終找到他們自己的解決方案。
在解決需求沖突的過程中,父母不但要了解孩子內心真實的想法,還要讓孩子能夠理解父母的需求。那么父母應該怎樣與孩子說話,才能讓孩子理解父母的感受呢?
也許每個父母都會遇到這樣的場景吧?
你辛苦地工作了一天,下班回來只想坐在沙發上休息一會兒。但這個時候孩子纏著你,非要你和他到外面一起去玩。
想想這個時候你會怎樣對孩子說呢?
你可能會說:“你先自己去找點別的東西玩吧!”
你還可能會說:“先讓媽媽休息一會兒,你可以先去寫作業!”
這一類的信息,不管是命令還是建議,都是把你的解決方案傳達給了孩子。這會讓孩子覺得,父母的需求比他的需求更重要,父母不相信孩子能自己做出好的選擇。
除此之外,父母還有可能會說:“你怎么這么不懂事兒呢?”
或者:“媽媽已經很辛苦了,你要懂得體諒父母。”
這些不管是批評還是教導的信息,都是一種貶低孩子的信息,它們都會傷害孩子的自尊。
孩子接收到這些信息的時候,一般會感到內疚,或者感到父母不公平,父母不愛自己。為了對抗這種貶損行為,孩子常常做出非常激烈的反抗,父母不讓做什么,就偏偏做什么。
這個時候,孩子的行為已經影響了父母的需求。
父母是人不是神,他們也有權從生活中獲得快樂和滿足,如果總是把孩子擺在家庭的第一位,卻不考慮父母的需求,孩子長大后也容易變得自利自利、不知道感恩。
所以,對于這種情況,父母就應當采用一定的方法,讓孩子了解父母的想法,做出適當的改變。
那么怎樣與孩子說話,才能讓孩子能耐心傾聽父母的感受呢?
最重要的,就是在和孩子溝通的過程中,要使用以“我”字開頭的“我-信息”,而不是以“你”字開頭的“你-信息”。
所有以“你”字開頭或者包含“你”字的信息,都可以被稱作“你-信息”。
比如,“你不能這樣做!”“你真淘氣!”這些都是“你-信息”。
假如父母的話以“我”這個字一頭,只是告訴孩子自己的感受時,那么這些信息就是“我-信息。”
比如說:“我太累了!”“我現在不想出去玩兒!”等等。
完整的“我-信息”通常包括三個部分:一是對不可接納行為的一個描述,二是父母對這種行為的感受,三是這個行為對父母所造成的具體影響。
比如媽媽對孩子說:“我叫了你半個小時你都沒有起床,我感覺到很氣憤,因為這樣我上班會遲到的。”
在這句話里,孩子半個小時沒有起床,就是父母認為不可接受的行為。很氣憤,是父母的感受。
最重要的是,父母還必須要詳細說明孩子的行為對他們產生的具體影響。因為有時候孩子并不知道自已的行為會帶給別人什么,只有父母明確地告訴他,他才會明白,原來自己的做法是父母無法接受的,從而增加做出改變的機會。
那么,我們怎樣才能讓“我-信息”更好地發揮作用呢?
首先就是要避免把一些偽裝的“你-信息”當成“我-信息”。
很多父母都誤以為,只要在訓斥孩子之前,加上“我覺得”三個字,就是“我-信息”了。
其實這是一種偽裝的“你-信息”。
比如“你真討厭!”和“我覺得你真討厭!”這兩句話,同樣屬于“你-信息”。
真正的“我-信息”不是單純地以“我”字開頭,而是是要明確說出自己的感受。比如,“我很失望,我希望家里看起來整潔又干凈。”等等。
如果我們告訴孩子他很討厭,這樣就容易引起激烈的反抗,而父母僅僅告訴孩子自己的感受,就會讓孩子覺得愿意為此做點什么,從而幫助孩子學會為自己承擔責任。
這就是為什么“我-信息”比“你-信息”更加有效。
其次就是不要把憤怒這種次要情緒發泄在孩子身上。
有的父母把鼓勵和孩子溝通簡單理解成了可以把憤怒傾瀉在孩子身上,經常會對孩子說“我對你很生氣!”,結果把孩子嚇壞了。
其實,父母是沒有分清自己的主要情緒是什么,而把憤怒這種次要情緒發泄到了孩子身上。
為什么說憤怒是一種次要情緒呢?
比如,我們帶孩子去商場,一不小心將孩子弄丟了,那么父母四處尋找孩子的時候是什么感受呢?大多數父母都會感覺:“我嚇死了”“我感覺到特別擔心”吧?
但一見到孩子,父母會立刻松一口氣,轉而表現得很憤怒,說出截然相反的話,:“你為什么不緊跟著我!”“你為什么總是這樣淘氣!”
但其實這個時候,擔心是一種主要情緒,而憤怒只不過是一種次要情緒。
當我們憤怒的時候,其實大多是因為別人的行為引起了另一種情緒,比如尷尬,失望等等,我們把這些情緒稱為初始情緒。
怒氣是父母有意做出的一種姿態,其主要目的,其實是想向孩子表達自己的這些初始情緒。
所以父母要認識到,自己在發怒時,內心的真實情感是什么,而不要單單把憤怒這種怨恨的情緒發泄在孩子身上。
最后,我們要分清稱贊和正面的“我-信息”之間的區別。
有很多父母的心目中,稱贊孩子是一種值得提倡的行為。
但戈登博士提示我們,父母稱贊孩子時發出的幾乎都是“你-信息”。
“你真乖!”“你是一個懂事的好孩子!”等等,這些信息中都包含著父母對孩子的判斷和評估。
心理學家經過大量的實驗表明,對孩子的稱贊常常是具有操控性的,父母對孩子的某項行為進行稱贊或者獎勵,孩子就會特意地去做這種行為,這和馴獸師訓練動物的原理是一樣的。
而正面的“我-信息”和稱贊是有區別的。
正面的“我-信息”只是一種傳達內心真實情緒的工具,父母不會有意用這條信息來對孩子施加影響,讓孩子重復父母希望他們做出的行為。
最后,希望通過今天的內容,你能學習到如何通過“沒有輸家”的方法來解決和孩子之間的需求沖突,并將這種方法應用到各個方面,獲得良好的人際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