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源審判問題(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0全文)
翻開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陜西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一組組數據、一件件案例,詳細記錄了5年來陜西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變化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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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于2017年7月成立,逐步實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歸口審理,并對全省法院刑事、民事和行政類環境資源案件進行研判和指導,自上而下推動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專門化建設。5年來,陜西法院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為建設美麗陜西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推動建立專門化審判體系
“環境資源案件具有高度復合性、專業技術性以及社會本位、國家干預、公私法融合等特性。為適應這些特性要求,全省法院以推進專門審判機構建設為抓手,不斷提升環境資源司法水平。”7月26日,省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崔喜說。
5年來,全省法院通過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加掛牌子、組建審判團隊、設立巡回法庭等方式,推進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建設。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環境資源審判機構88個,基本實現環境資源審判機構的全覆蓋。
專門審判機構成立的同時,全省法院努力推進案件歸口審理。2021年12月,省高院下發了《陜西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受案范圍(試行)》。結合全省環境資源案件的類型、數量、特點,以刑事、民事、行政各類案件為切入點,細化環境資源審判機構歸口審理案件的范圍和職責,推動環境資源案件審理的合理化、科學化、專業化,有效解決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審理案件“不對口”、案件分散造成裁判標準不統一、案件統計不便利和聯系指導機制不通暢等問題。
全省各級法院結合環境資源審判的特殊性,按照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打破庭室限制,突出高標準配置,確定由熟悉環境資源案件、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組成環境資源審判團隊。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從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法官干警共有317人。
探索發揮示范裁判規則
望夷宮遺址位于西咸新區。該遺址保護范圍內一處東西走向的溝道內存在大量建筑垃圾,不僅污染周邊生態環境,還對文物保護造成侵害。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以西咸新區某管理委員會不履行環境監管職責為由,向西安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訴訟過程中,經西鐵法院督促,該管理委員會邀請環保專家及文物保護專家對現場進行了實地查看,制定了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各職能部門按照“清、運、填、覆、綠”的程序,進行清理整治,使局部環境得到改善,污染得到根本性治理。西鐵檢察院遂撤回起訴。西鐵法院經審理認為,公益訴訟目的得以實現,故裁定準許撤回起訴。3月1日,該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依法審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典型案例。
陜西是全國開展公益訴訟13個試點省市之一。近年來,省高院結合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特點,在法律框架范圍內創新、完善具體的審判工作方式,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建立檢察公益訴訟聯席會議制度,確保公益訴訟有序開展。省高院對重大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專案督導,建立統一臺賬,實行上下互通互報制度,適時跟進督導,充分發揮監督指導職能。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檢察機關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076件。
在審理好案件的同時,省高院注重通過典型案例總結和探索裁判規則,5年來,先后發布環境資源典型案例19件。其中,三原縣法院審理的“三原縣人民檢察院訴三原縣大程鎮人民政府未履行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法定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并作為我國第二批10個環境資源審判案例之一,被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環境法數據庫中國環境司法裁判板塊收錄。
“替代性修復”延伸司法保護
被告人王某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后,超采林木85.159立方米,數量巨大,并將超采的部分林木出售獲利,后被公安機關查獲。4月7日,安康鐵路運輸檢察院經審查后向安康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公訴。
安鐵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違反國家森林法規,超采林木,其行為已構成濫伐林木罪,考慮到被告人王某自愿交納“碳匯”費用、認罪認罰、積極退贓等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5000元,并對違法所得、犯罪工具予以沒收。
這是陜西首例引入“碳匯”補償方式開展生態修復的濫伐林木刑事案件。安鐵法院引入“碳匯”補償方式開展生態修復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創新做法,進一步豐富了環境資源審判恢復性司法的“工具箱”。
近年來,全省法院積極探索異地修復、替代修復、代為履行等裁判執行方式,努力恢復被侵害的生態環境功能。
西安鐵路運輸法院在石川河閻良段設立黃河流域生態司法保護基地,以“誰破壞,誰修復,重在保護與修復”的恢復性司法理念,探索環境資源審判司法延伸新模式,積極引導當事人在司法基地采取異地補植樹木等方式進行替代性修復。
安康鐵路運輸法院結合秦嶺山區和漢江流域特點,堅持“哪里生態薄弱哪里被破壞就修復到哪里”的生態環境修復思路,在漢江流域生態保護區設立長江“十年禁漁”漁業資源司法保護示范區,放流重點魚類1萬余尾;在安康機場設立司法保護基地,在平利縣設立陜西首個生態司法林業碳匯教育實踐基地,服務國家“雙碳”目標;建立“河(湖)長、林長+公檢法三長”工作機制,形成生態保護合力。
洛南縣法院與相關部門聯合建立全國首家“司法修復+生態康養”為一體的秦嶺紅豆杉司法保護基地,聯合林業局共建洛河源補植復綠司法保護基地。
綏德縣、銅川耀州區等法院在懲治違法犯罪、賠償經濟損失的同時,通過適用給付生態修復費、擔任義務護林員、義務河道管理員等多種責任承擔方式,對生態環境予以修復,建立起刑事制裁、民事賠償與生態補償有機銜接的環境修復責任制度。
近年來,全省法院累計判令支付修復金1751.57萬元用于補植復綠,進行替代性修復,補償生態功能損失。
構建環境資源大保護格局
近年來,全省法院全面構建生態環境保護多元治理體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省高院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等10家省級單位制定了《生態環境損害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并會同檢察、林業、公安等部門,共同建立了溝通會商、信息共享、工作交流、化解糾紛、聯動措施等機制,推動司法審判與行政執法有效銜接。
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建立了環境資源審判技術專家庫,聘請了60名涉及大氣、水、土壤、電磁輻射等領域的專家作為專家庫成員,充分發揮專家在環境資源審判中的積極作用。
此外,全省法院積極推動區域司法協作,加強跨區域司法協調聯動機制建設。
2020年6月,陜西、河南、湖北三省六縣(市、區)人民法院制定出臺司法保障意見,共同為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區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提供司法保障。
2021年4月,省高院與湖北省、河南省高院簽署協作框架協議,建立環丹江口水庫司法協作機制。2020年6月,韓城市法院與山西河津市法院簽訂協作備忘錄,構建兩地司法協作橋梁,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2021年4月,寶雞中院、漢中中院與四川廣元中院、甘肅隴南中院等11個中院簽署協作框架協議,建立嘉陵江流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機制。
同時,全省法院探索建立健全環境資源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完善仲裁、行政調解、人民調解、行業調解以及商事調解等非訴糾紛解決機制,使訴訟和非訴糾紛解決機制相互銜接、相互配合、優勢互補,為環境資源糾紛的解決提供多元化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