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養過孩子應該都有這種經歷:原來很聽話的孩子,到了2歲卻突然怎么說都不聽了。你讓他往東,他偏往西,你讓他攆雞,他偏打狗。
我至今還記得很清楚,孩子2歲多時,從老家接回市里來住,結果是充分的體驗了一把什么叫2歲叛逆期。
晚上吃完飯,小胳膊小腿的,自己爬到客廳的桌子上,學狗叫。怎么叫她,她都賴著不下來。說的嚴厲了,她就趴在桌子上裝可憐,扭過頭去不看我們,讓我舍不得揍她。
再就是洗澡時候。那時候是冬天,在屋里開開空調,燒上熱水給她洗澡。女兒玩的可是高興,也是賴在水盆里不出來。這時候她已經會說話了,讓她出來,她就奶聲奶氣的回答“不出來”。一邊是氣的要死,覺的她洗的時間太久了;一邊又被她奶聲奶氣的可愛模樣打敗,舍不得對她嚴厲。
可以說,從2歲開始,父母才真正的稱的上父母。因為以前就跟養個小動物似的,你讓他干啥他就干啥,任何人都能勝任。
但是從2歲開始出現叛逆期這一刻開始,父母才真的面對正式父母要面對的問題,孩子不聽話應該怎么辦。不同的父母帶來了不同的處理方式,最終培養出來的孩子也不一樣。
孩子2歲為什么出現叛逆期
孩子之所以2歲會出現叛逆期,主要基于2個原因:
1、自我意識出現
2歲前的孩子是基本沒有自我意識的。
為了驗證這個理論,科學家曾經設計過一個有趣的實驗:
找來一群5-24個月大的孩子,在他們的鼻子上用紅顏料點一個點,然后把他們放在鏡子前。如果孩子有自我意識,能意識到鏡中的人是他自己,他會用手摸鼻子上的紅點。
經過測試:
15個月之前的孩子基本沒有摸鼻子的反應,他們通常會被鏡子中的形象逗笑,但是并沒有表現出對紅點的特別興趣。
只有那些15個月以后的孩子,才開始出現對紅點的興趣。大部分對紅點表現出明顯興趣的處于18-24個月。
當然,確定孩子出現自我意識的方法還有很多,比如孩子2歲左右開始使用“我”的稱呼。
因此可以肯定說,大部分的孩子都是在2歲左右出現獨立的自我意識,產生初步的身份認知。而擁有了獨立意識的孩子便想控制自己的行為,按照自己的想法來行事。于是便不可避免的與父母的要求產生沖突,就顯得不聽話了。
2、原始本能繼續發揮作用
雖然說,開始有了獨立意識,但按理說并不一定非要與父母相對抗,因為他們也可能產生的愿望與父母的希望是一致的。
但不幸的是,這種一致的情況很少,因為它牽扯到2歲孩子的一個主要行為準則:追求快樂的原始本能。
根據心理學家皮亞杰的道德認知理論,2歲前的孩子處于前道德階段, 他們不能對行為的道德價值做出判斷。
此階段的孩子行為不是理智的,不是按照規則來行事的,因為他們還沒有這種邏輯思維能力,也沒有接觸過各種規則,他們又怎么會理解規則呢?因此他們行為做事的唯一準則就是動物的原始本能,追求快樂。
所以我們會發現2歲的孩子想干啥就干啥,從來不在意別人的感受或者想法。比如他們看到想要的玩具就想拿,才不會管玩具是不是別的孩子的。如果不滿足他們的欲望,他們就會當街撒潑打滾,才不會管丟不丟臉呢。
父母應該怎么做
那么,面對2歲孩子的叛逆,父母應該怎么做呢?
現在很多父母文化水平高了,接觸了很多所謂的先進育兒理念,對孩子采用尊重平等的教育方式。于是當孩子犯錯時,他們喜歡用跟孩子講道理,溝通的方式。這種尊重平等、講道理的方式從表面上看起來很好,滿足了孩子的自尊,有利于培養孩子的獨立性,但是對于2歲多的孩子卻并不適用。
因為我們講道理的方式,是建立對方理智,也是講道理的基礎上。但是對于以追求最大歡樂為本能的孩子來說,他們會講道理嗎?他們甚至連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又怎么會跟父母講道理呢?父母跟2歲的孩子講道理就好比在對牛彈琴,當然講道理的方式也就不管用了。
那么父母應該如何教育2歲的孩子呢?其實很簡單,兩條就夠了:
1、和善而堅定的制止
當面對孩子的不良行為時,父母不用跟孩子講大道理,不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父母只需要出手要堅決制止。讓孩子明確意識到,這樣的行為是不可以的。
比如孩子搶別人的玩具,父母可以從孩子手里拿過搶來的玩具,還給別人。如果孩子還想去搶,父母就抓住孩子的手,不讓他去。除非孩子想玩別的才放手。如果在制止孩子的過程中,孩子哭鬧不止,父母覺得沒有面子,不好教育孩子,父母可以把孩子帶離現場,比如帶回家,然后告訴孩子,你這樣做不對,你下次再這樣,我還會把你帶回家,不用玩了。什么時候你知道注意了,我們就可以在玩。這樣制止幾次,孩子就懂了,“我在這樣,媽媽就帶我回家”,他就老實。
需要注意的是,在制止的過程中,父母要注意自己的態度,不用色厲內荏,高聲大喊,表現的十分憤怒。父母只需要表現的比較鄭重,態度相對嚴肅,讓孩子意識到父母的制止行為是認真的,不要讓他以為你是在跟他開玩笑。這樣可以保護孩子的內心,告訴他們:父母只是制止你的行為,并不是不喜歡你。
2、適當的懲罰和獎勵
既然2歲的孩子以動物本能為行為準則,那么我們就可以采用訓練動物的方法訓練孩子(雖然不好聽,但是事實)。
對于我們鼓勵的行為,當孩子出現此類行為時,父母就需要表揚鼓勵,甚至獎勵;對于我們禁止的行為,我們就需要批評,嚴重的不良行為可以采用適當的體罰,讓孩子長記性。
因為2歲的孩子不懂得各種規則,善惡,所以他們判斷行為的好壞是以結果為導向。當父母表揚時,他們會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好的;當父母懲戒時,他們會認為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而且懲戒的越嚴厲,他們越會認為錯誤比較大。
因此,對于2歲的孩子,該懲戒時就要懲戒,千萬不要打著尊重平等的旗號跟孩子講道理,他們只會覺得錯誤比較小,甚至意識不到自己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