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要做好全面保護,這樣孩子就不會遇到挫折(保護寶寶最有效的方式是)
美國權威雜志《大西洋月刊》曾發表過一篇文章,叫《被過度保護的孩子》。在文章中,作者一針見血地揭示了一個驚人的問題:意外是隨機的,無處不在的,我們以安全的名義過度地保護孩子,等于變相地剝奪孩子的獨立、冒險和探索精神。
安全意識的培養是孩子能否身心健康成長的關鍵部分之一,左養右學教育賴頌強在講孩子心理建設的直播課,里面會講到如何讓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長,包括孩子的行為安全,網絡使用安全意識,防火,防水,防電,交通安全等等,這些都是要每一個父母必須教會孩子的安全意識。
奇怪的是,我們的孩子實際上并沒有因此而變得更加安全,因為他們連基本的安全意識都喪失了。
文章最后得出結論:保護孩子最好的方式,不是給他提供多么周全的保護措施,而是教他學會如何判斷危險。
一
作為父母,我們總是擔心孩子遇到危險,關于兒童安全方面的準則也制定地越來越嚴格。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磨圓了的桌角、塑料袋上的安全警告……對于孩子來說,我們藏起來了任何可能給孩子帶來危險的東西,比如刀具、打火機、熱水、電源等等。
我們怕地上不衛生,就總是將孩子抱在懷中;怕孩子弄臟衣服就拒絕讓孩子游戲;怕孩子摔倒受傷就不讓他騎自行車;擔心有碎玻璃會傷到腳就禁止孩子在沙灘脫鞋……
我們將孩子圈定在一個安全的范圍中,嘴里不住地說著:“慢一點,注意安全!”“當心!”我們繃緊著神經關注著孩子的安全,卻并不能真正完全保護孩子的安全。
2018年5月26日,福建一小區內,3名兒童(2男1女)在景觀噴泉池內嬉戲玩耍時,不幸觸電溺水身亡。當時,他們在一名家長的帶領下,來到噴泉池內納涼、戲水玩耍。
一個四歲的孩子,趁大人不注意,拿剪刀玩,結果不小心摔倒了,剪刀插入孩子的脖子,所幸,沒刺到孩子頸部大動脈。
南寧市古城路一單位宿舍區,三個孩子玩火,點燃一堆雜物燃起了熊熊大火,停在一旁的一輛小車被殃及受損。
浙江義烏一個18個月大的孩子,因誤食“海洋寶寶”而腹痛不止,1天后,醫生在她的體內取出8個乒乓球大小的圓球。
……
二
難道這些孩子的家長不愛護孩子嗎?難道這些孩子的家長不知道孩子這樣做會有危險嗎?難道這些孩子的家長會眼睜睜看著孩子這樣嗎?
作為家長,相信大家都會愛自己的孩子,都會竭盡全力保護自己的孩子,甚至會為了孩子讓自己受到傷害。只是,正如《被過度保護的孩子》一文中所說的那樣,意外無處不在!意外隨時可能發生!
面對這種情況,一味的保護孩子自然無法讓孩子遠離傷害,甚至可能會帶來一些不良的后果。
首先,容易導致孩子缺乏自信
小孩子本來好奇心就很重,對這個世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但是家長卻因為擔心孩子的安全問題而這也不讓孩子做,那也不讓孩子做。久而久之,孩子就會認為自己沒有能力,缺乏自信,什么事情都不敢去做。
在滑梯旁最能見到這樣的場景。當孩子第一次爬上高高的滑梯時,都會產生一種恐懼感。這個時候,如果家長擔心孩子安全,就把孩子抱下來,甚至告訴孩子滑梯這么高,太危險。如此幾次后,孩子就可能感到沮喪,并且退縮,甚至放棄再也不登上滑梯了。
但如果家長鼓勵孩子,當孩子面對一定的危險的時候,鼓勵他克服危險,信任孩子,孩子就會生出一種“我能行”的自信心,并在之后的生活中有勇氣面對挑戰和責任。
其次,容易變相剝奪孩子的探索精神
探索精神是人類與生俱來的能力,小孩子強烈的好奇心和對一切都想試一試的渴望,讓他們的探索精神比成人顯得更加熱烈。
孩子們對于他們未知領域的探索,在我們成人看來或許有一些可笑,但卻是他們成長經歷中最重要的一個階段。如果在這個階段,家長妨礙了他們的發展,就會導致孩子對一切都索然寡味,不再感興趣了。
第三,容易導致孩子身體較弱
大家都知道,孩子的身體只有在經歷一次又一次的細菌感染后,才會變得更加健康。但是,現在很多家長給孩子提供的生活環境太潔凈了,有的家長甚至對孩子的碗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天天消毒。這種在無菌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一旦接觸到外面的環境,很容易就生病。
第四,容易讓孩子失去感受美好世界的機會
這個世界令人興奮而迷人,但也充滿了很多危險。如果家長僅僅為了讓孩子避免那些危險,就阻止孩子去感受這個美好的世界,其實是一件得不償失的事情。
春天的玫瑰,有時候不能僅僅讓孩子從遠處看一看就可以了解,還需要孩子走近了,用手摸一摸,甚至被刺軋一下,才能深刻理解什么是“帶刺的玫瑰”。
沙灘的沙子,也不僅僅是讓孩子穿著鞋子小心走兩步就夠了的,還需要孩子光著腳在沙子里撒歡了跑,這樣孩子才能學會,當有石頭會咯腳的時候該怎么辦,又該如何避免咯腳?
三
基弗爾·塔利曾寫過一本書,叫《讓孩子做50件危險的事兒》。
在書中,他認為:“我們要給孩子機會去分辨,哪些是真正危險的事情、哪些是有風險的事情,從而培養他們的能力;我們需要讓他們暴露在有限的、可控的風險中,從而讓他們了解風險;我們需要教會他們如何安全地去探索,從而走上自主探索的道路。”
那么,家長該如何培養孩子的安全意識呢?真的就甩手將孩子扔進危險堆里?那肯定不是。我覺得,《讓孩子做50件危險的事兒》這本書就不錯,里面詳細記載了如何讓孩子接觸危險,認識危險,判斷危險。
例如,關于火。
剛開始,孩子都會覺得火是一個非常神奇的東西,能燒水,能做飯,能照明,能取暖……這么神奇的東西,卻只需要一根火柴,或者用打火機打一下就點燃了。
對于這件神秘的事情,孩子自然充滿好奇,可以說,這將是孩子第一次真正掌握這些最神秘的事情。放心地帶著孩子一起去玩火吧!
只需要點燃蠟燭,就能讓孩子近距離了解火,還能學習燃燒、熄滅的原理。家長甚至可以讓孩子用手摸一摸,被火小小燒一下。放心,不會燒到孩子的!
又如,還有電。作者建議讓孩子舔一舔9伏的電池,讓孩子明白那種麻麻的感覺,對電就有了深刻的認識。
作者基弗爾·塔利認為,想要保證孩子的安全的方式是教他們學會如何判斷危險。通過嘗試這些危險的事情,孩子們可以在面對真實環境的歷練中培養出良好的直覺和經驗。(關于本書的內容,都來自網絡。)
四
我不是在推薦這本書,因為我自己就還沒有看過。但是,書中所表現出來的觀點,卻是讓我非常認同的。與其讓家長做盡一切努力來保護孩子,也不如讓孩子擁有獨立面對危險的能力。但是,這樣做,其實很考驗家長的心態。
首先,要舍得孩子。
危險之所以是危險,就在于它能給孩子帶來傷害。但是,如果孩子掌握特定的技能之后,就能夠避免危險。例如,溜冰,如果孩子沒有學會貿然溜冰,自然容易摔個仰面朝天;但如果孩子學會了這個技能,就能享受溜冰的快樂。可是,在學習溜冰的過程中,孩子自然也會摔倒,甚至還會受傷,這個時候就需要家長特別關注了。
可我們不能因為孩子學習溜冰的時候會摔倒,就會讓孩子放棄學習,這樣孩子永遠都不會體會那種別樣的快樂了。這個時候,就需要家長舍得,舍得孩子暫時的受傷。
其次,在孩子嘗試的過程中,家長要做好保護工作。
有一些危險的事情,比如玩火、玩水,是需要孩子小心應對的。但在孩子的眼里,這些事情又特別具有吸引力。這個時候,家長可以帶著孩子一起嘗試,讓這些危險的事情,變成一個刺激有趣的冒險。
例如,帶著孩子認識火,點燃了蠟燭,家長就不能把孩子一個人扔在那里,必須隨時陪伴,避免孩子引起火災。
第三,找那些自己能承受的危險,讓孩子嘗試,別勉強。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承受能力,某位家長覺得可以接受的事情,在另一位家長那里可能就是萬萬不能嘗試的事情。所以,家長給孩子嘗試,也一定要選擇自己能夠承受的。
每種活動都有危險,盡管可以通過安全的方式完成,但也需要家長具有一定的承擔能力。如果家長覺得有些事情,孩子就是不能碰,那就堅持自己的意見吧。
第四,別強迫孩子。
對于孩子來說,這件事可能在這個孩子眼里是安全的事情,在另一個孩子眼里也許就是瘋狂的事情。所以,帶著孩子認識危險的時候,千萬別強迫孩子。
如果孩子出現了膽怯的事情,那就再等等吧!不過,絕大多數情況都是孩子發現了這件事的有趣之處,自己想要嘗試,家長才帶著孩子嘗試的。
例如,有些家長希望孩子學會游泳,但有些孩子就是怕水。這個時候,家長就別強迫孩子,給孩子時間,讓孩子慢慢來。
最后,讓我們用基弗爾·塔利的一段話,作為這篇文章的結尾。
“當然,我們必須保護孩子遠離危險,這是整個社會必須對他們做出的承諾。但當這種保護超過必要的限度時,實際上意味著整個社會的失敗,因為孩子們沒有學會如何自己判斷風險。因此,我們有必要幫助他們了解那些未知的、不熟悉的事情與真正危險的事情之間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