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石景山區一餐館,因亂扔垃圾且屢勸不改,被該區城管開出了“萬元罰單”。(5月14日 新京報)
垃圾包圍城市,破壞環境,影響正常生活,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問題日益突出;為有效破解“城市垃圾問題”,讓城市更美好,在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北京等城市,先后推行“垃圾分類”。
垃圾分類者,按垃圾性質、功能等不同,分門別類,進行收集整理也;有利于相關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讓垃圾中的“資源”得到回收、利用,變廢為寶,實現資源與經濟價值,從根本上解決“垃圾問題”。
垃圾分類,利在當代,功在千秋,理應得到全社會的積極響應,主動參與;然此餐館為降低經營成本,圖方便,竟然將“垃圾分類”的要求,置之腦后,不但我行我素,將垃圾亂扔,還對城管等的規勸“置若罔聞”,實乃可惡之極。
現實中,隨著“垃圾分類”的深入推進,雖“垃圾分類”正形成共識,讓越來越多的人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已取得了明顯成效,有效地改變著社會不良習慣,產生著積極影響;然受傳統觀念與習慣的影響,亂扔垃圾現象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不將垃圾分類,亂扔垃圾,看似小事一樁,實則危害不可小視,不但影響到環境保護之大計,令“資源”繼續白白流失,令我國本就短缺的資源“雪上加霜”,還可能讓“垃圾分類”取得的成果,功虧一簣。
將垃圾分類本是一種文明好習慣,要改變傳統陋習,本不是易事,要徹底鏟除“亂扔垃圾”之怪象,光憑倡導與勸說,實難以收到應有之功效,還需城管等主動出擊,加大督查力度,暢通群眾監督、投訴渠道,綜合施策,持續用力,久久為功,對亂扔者亮劍執法、動真格。
其一、要深入開展宣傳引導,讓“垃圾分類”入心、入腦。垃圾分類本是新生事物,其成長過程不可能一帆風順,要有序推進,首要任務就是強化宣傳,引領全社會更新觀念;城管、街道、社區、小區等要形成宣傳合力,讓其好處、意義,家喻戶曉,扎根在更多市民心中,促進其變成一種自覺行動。
其二、要深入推進制度建設,完善相關獎懲辦法。要加快立法進度,完善獎懲辦法,既獎又懲;要發揮群眾力量,讓鼓勵群眾舉報、監督,多措并舉,讓“亂扔垃圾”,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無處遁形。
其三、要及時亮劍、動真格。要激活社區、小區等多方力量,組成“聯合執法隊伍”,經常性深入小區等處,主動發現問題,依法進行懲處,該罰款的,要罰到位,切莫“不痛不癢”,絕不搞“下不為例”要讓其付出應有之成本,感到“心痛”,從而長記性,主動參與“垃圾分類”,不敢再“亂丟亂扔”。
毫無疑問,“亂扔垃圾”已是“垃圾分類”之頑癥;猛藥袪疴,要醫治此頑疾,理應開對方子,用足藥劑,對“亂丟亂扔:者,亮劍執“罰”,方能讓“垃圾分類”修成“正果”,還城市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讓市民更健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