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中關于休學的規定
休學是指學生因某些原因,需要暫停學習,暫停課程,進行休息和治療等活動,以便更好地調整自己的狀態和重新投入到學習中。廣東省高中休學規定是保障學生權益和促進學校教學管理的重要措施。下面是廣東省高中關于休學的規定:
1.休學條件
學生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申請休學:
(1)學生必須身心健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規定,不違反校紀校規;
(3)學生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并填寫休學申請表。
2.休學期限
休學期限一般一年,學生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休學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休學申請。休學期限的計算從學生提出休學申請之日算起。
3.休學期間
休學期間,學生暫停學習,暫停課程,進行休息和治療等活動。學生可以在休學期間參加學校組織的課程培訓,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等。在休學期間,學生需要與學校聯系,了解學習進度和課程安排。
4.休學費用
休學期間,學生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具體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費用。
5.休學程序
休學程序一般如下:
(1)學生向學校提出休學申請,填寫休學申請表;
(2)學校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核,如果符合條件,學校將批準休學申請;
(3)學生完成休學手續,向學校交還課程培訓資料,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等;
(4)學校對休學期間的學習進度和課程安排進行 tracking and evaluation,并與學生進行溝通;
(5)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恢復學習,繼續完成學業。
廣東省高中關于休學的規定是保障學生權益和促進學校教學管理的重要措施。學生應該遵守學校的規定,認真履行休學手續,以便更好地調整自己的狀態和重新投入到學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