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學休學管理辦法
為規范西南石油大學學生的休學管理,保證學生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法》和學校相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西南石油大學學生可以自愿申請休學。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暫停學業,經學校批準,可以在家學習。
第二條 學生休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學業;
(二)因個人原因,需要回家休息或治療;
(三)學校認為需要休學的其他情況。
第三條 學生休學申請流程:
(一)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休學申請;
(二)學院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核,并報學校有關部門批準;
(三)學校有關部門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批,并確定休學時間。
第四條 學生休學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學生必須按照學校規定參加教育教學活動;
(二)學生必須按照學校規定完成學業,不得拖延或作弊;
(三)學生必須維護學校形象,不得損壞學校設施或物品;
(四)學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違法亂紀。
第五條 學校對休學學生進行管理,包括:
(一)對休學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提高其思想素質;
(二)對休學學生進行學業指導,幫助其完成學業;
(三)對休學學生進行生活照顧,保障其身心健康。
第六條 學校休學管理辦法由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實施,學生休學申請的具體流程請咨詢所在學院。
西南石油大學學生休學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