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厭學協議
尊敬的家長/學生:
您好!經過我們雙方的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1. 學生應保證在義務教育期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和學校規章制度,認真聽講,勤奮學習,不逃課、不作弊、不抄襲,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學習任務。
2. 學生應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增強自己的綜合素質,提高自我學習能力。
3. 學生應尊重老師,與同學友好相處,不欺負同學,不參加任何違反校規、校紀的活動。
4. 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的工作,關心孩子的學習生活,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
5. 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如有違反,愿承擔相應責任。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學生完成義務教育為止。
三、協議生效
1. 雙方確認本協議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學校規章制度的要求。
2. 雙方確認學生已經理解本協議的內容,并愿意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3. 雙方確認家長已經向學校提交本協議的批準文件。
四、協議終止
1. 雙方確認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協議自動終止。
2. 雙方確認如果學生完成義務教育,本協議自動終止。
五、爭議解決
1. 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2. 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可以向學校提出爭議解決申請,學校應作出裁決。
3. 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無法通過協商或裁決解決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就是本初中厭學協議,感謝您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