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西湖小學休學規章
為了保護學生的權益,保障學校的秩序,昌樂西湖小學制定以下休學規章:
一、學生休學
1.學生因身體原因需要休息的,必須向學校提出申請,經過學校同意,并提交必要的醫療證明。
2.休學時間一般為一年,特殊情況可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3.學生休學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規定,按時返校上課,不得離開學校。
4.學生休學期間,由家長或者監護人代理其上課和學習。
5.學生休學期間,學校將定期對學生的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出相應的處理。
二、教師休學
1.教師因家庭原因需要休息的,必須向學校提出申請,經過學校同意,并提交必要的家庭證明。
2.教師休學時間一般為一年,特殊情況可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3.教師休學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規定,按時返校上課,不得離開學校。
4.教師休學期間,由家長或者監護人代理其上課和學習。
5.教師休學期間,學校將定期對學生的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出相應的處理。
三、其他
1.學生、教師休學期間,學校將對其家庭情況進行調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其身心健康。
2.學生、教師休學期間,學校將對其學習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出相應的處理。
3.學生、教師休學期間,學校將定期與學生、教師進行溝通,并解決其提出的問題。
以上是昌樂西湖小學休學規章,學生、教師必須遵守,如有違反,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