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是我國政治制度的基石,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核心。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它規(guī)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行使國家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監(jiān)督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它負責行使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和監(jiān)督權。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規(guī)定,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參與國家管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強調人民主權,強調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yōu)勢在于,它使人民當家作主成為可能,使人民民主具有法律保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規(guī)定,任何國家機關和團體都不得超越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利和義務,也不得干涉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這樣,人民當家作主成為可能,人民民主具有法律保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保證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使人民當家作主成為可能。我們應該珍惜和鞏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它不斷發(fā)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