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出現于商朝,到西周時已發展很成熟。到春秋時期,由于鐵制農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諸多原因井田制逐漸瓦解。實質是一種以國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
一方面,在漢代之后的中國歷史中,由于儒家思想被確立為中國文明的主干,井田制也由一個具體的歷史制度升華成為儒家三代之"仁政理想",受到歷代的推崇與借鑒。另一方面,雖然早有學者指出井田制的具體制度在后世不可行,但是歷朝歷代在制定本朝的土地制度或進行制度改革時,都必然會追溯并借鑒井田制度。而且,試圖恢復井田制的嘗試也從未停止過。
井田制古代的字意為:因土地劃分為許多方塊,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西周時期,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田"。在井田制中,井田歸周王所有,分配給庶民使用,貴族不可以私自買賣或轉讓井田,同時還要再繳納一定的稅賦。領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而其實質是一種土地私有制度,在夏商西周時期,一切土地屬于國家。
據記載,每份私田的面積有一百畝,在生產力很是落后的西周,人們忙于一百畝的私田已經夠累了,怎么可能積極主動去耕種不能給自己帶來任何好處的公田呢?后來周王就對井田制進行改革,地還是以前的井田,只是交稅的方式變了,現在八戶人家一起耕種,沒有私田、公田之分,只需要將總產量的九分之一上交給國家就好了。這個辦法看上去挺靠譜的。
只是,鐵制農具出現了。鐵制農具出現前,農民使用的勞動工具主要是石、骨、蚌、木制農具,從邏輯上看,西周已經進入了高度的文明社會,按理說應該有大量的青銅制農具,可在西周,青銅器是一種造價高昂的金屬制品,一般用于軍事武器和祭祀禮器。而隨著鐵制農具的出現,整個社會的生產力一下子就發展起來。
西周晚期后,隨著私田制的出現,井田制逐漸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