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學生休學的規定
為了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陜西省教育廳制定了關于學生休學的規定。
一、休學條件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規定,認真履行自己的學業,不得出現學業成績下降、違反紀律等行為。
2.學生因身體原因或者家庭原因需要休學,必須向學校提出申請,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休學。
3.學生休學期間,必須接受學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影響正常的學業。
4.學生休學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特殊情況除外。
二、休學程序
1.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應當對其申請進行審核。
2.學校審核合格后,為學生提供休學證明。
3.學生持休學證明向相關部門辦理病假、事假等請假手續。
4.學生休學期間,必須接受學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影響正常的學業。
三、休學管理
1.學校應當加強對學生休學的管理,確保學生休學期間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2.學校應當加強對學生休學情況的跟蹤了解,確保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3.學校應當加強對學生休學期間的監督,確保學生不違反學校的規定,認真履行自己的學業。
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學生休學的規定,是保障學生權益的重要措施,應當得到廣泛的應用。
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定,認真履行自己的學業,不得出現學業成績下降、違反紀律等行為。
學生因身體原因或者家庭原因需要休學,必須向學校提出申請,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休學。
學生休學期間,必須接受學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影響正常的學業。
學校應當加強對學生休學的管理,確保學生休學期間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學生休學的規定,是保障學生權益的重要措施,應當得到廣泛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