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關于學生休學規定
尊敬的家長和學生們:
為了更好地保障學生的學業和發展,合肥市教育局制定了關于學生休學的規定。以下是休學的一些基本信息和注意事項。
一、休學申請
1.休學申請時間:一般在學期結束前1個月開始申請,具體時間以學校規定為準。
2.休學申請方式:學生可以在學校辦公室、教導處或班主任處提交休學申請。
3.休學申請要求:學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休學申請書、學校證明、學生檔案、和家長的簽字同意書等。
二、休學期限
1.休學期限:學生可以在學期內申請多次休學,每次休學時間為1個月至2學期不等。
2.休學期限規定:學生休學期限應根據學校規定和實際情況確定,學校一般應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休學期限。
三、休學待遇
1.休學期間,學生可以享受與正常學期同等的待遇,包括學費、住宿費、教材費、考試費等相關費用。
2.休學期間,學生需要遵守學校的規定,按時返校上課,不得離開學校。
3.休學期間,學生需要保留學籍,不得隨意外出或離開學校。
四、休學流程
1.休學流程:學生可以向學校提出休學申請,學校會審核學生的情況,并為學生辦理休學手續。
2.休學流程:學生辦理休學手續后,需要按照學校規定按時返校上課,并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休學流程:學校會在學生辦理休學手續后,為學生建立學生檔案,并為學生提供相應的休學服務,如安排學生導師、提供心理咨詢等。
以上是關于學生休學的規定,家長和學生們應該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與學校聯系。
合肥市教育局
日期: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