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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
關于對18批次不合格食品
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2年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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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18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4號)
按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現將18批次涉及我市的總局轉移和省級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四川斯普林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8月27日,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在樂至縣文軒桶裝水門市抽取1批次包裝飲用水(生產廠家:四川斯普林水業有限公司,生產者地址:四川省德陽市廣漢市向陽鎮瓦店村九社,規格型號:16.8L/桶,生產日期:2021年8月13日),經檢驗,“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四川斯普林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廣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1)罰款人民幣100000元(大寫:拾萬元整);
(2)沒收違法所得80元(大寫:捌拾元整)。
2、排查整改
廣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于2021年9月29日對四川斯普林水業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未發現該批次產品。廣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相關生產經營活動,召回不合格產品并開展食品安全生產自查整改工作,限期提交整改報告。
二、四川省美好嘉利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妙龍雪餅(焙烤型膨化食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9月6日,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在雅安易購美家超市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滎經分店抽取1批次妙龍雪餅(焙烤型膨化食品)(生產廠家:四川省美好嘉利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者地址:廣漢市長春路三段,規格型號:508g/袋,生產日期:2021年4月22日),經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四川省美好嘉利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廣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1)罰款人民幣15000元(大寫:壹萬伍仟元整);
(2)沒收違法所得83.20元(大寫:捌拾叁元貳角)。
2、排查整改
廣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于2021年10月18日將檢驗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并開展現場檢查,未發現該批次產品。廣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開展食品安全生產自查整改工作,嚴格把控食品生產各環節,限期提交整改報告,并于2021年11月29日組織復查驗收。
三、綿竹市劍南街道萬家紅火鍋店經營部的鮮豆腐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9月14日,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抽檢任務,以監督抽檢的形式在綿竹市劍南街道萬家紅火鍋店經營部抽取1批次鮮豆腐(生產/購進日期:2021年9月14日),經檢驗,“苯甲酸及其鈉鹽”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綿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5日立案調查,經查,綿竹市劍南街道萬家紅火鍋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鮮豆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綿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0日作出行政處罰:
(1)警告;
(2)罰款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
(3)排查整改。
經排查,由于綿竹市劍南街道萬家紅火鍋店在購進食品時未進行進貨查驗導致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綿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產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購進食品的時候進行進貨查驗義務,確保食品安全。
四、綿竹市劍南街道陳楊水產經營部的泥鰍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9月14日,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抽檢任務,以監督抽檢的形式在綿竹市劍南街道陳楊水產經營部抽取1批次泥鰍(生產/購進日期:2021年9月14日),經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綿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5日立案調查,經查,綿竹市劍南街道陳楊水產經營部未按要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四十三條的規定,綿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6日作出行政處罰:
(1)警告;
(2)罰款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排查,由于綿竹市劍南街道陳楊水產經營部在購進食品時未進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導致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綿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綿竹市劍南街道陳楊水產經營部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產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購進食品的時候進行進貨查驗義務,索證索票,確保食品安全。
五、綿竹市土門食品廠生產的焦糖色(食品添加劑)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9月27日,四川省危險化學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執行國家食品安全抽檢任務,以監督抽檢的形式在綿竹市土門食品廠抽取1批次食品添加劑焦糖色(生產日期:2021年9月4日,規格型號:30kg/桶),經檢驗,“總氮”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綿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0日立案調查,綿竹市土門食品廠生產經營“食品添加劑 焦糖色”不符GB1886.64-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焦糖色》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和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綿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9日作出行政處罰:
(1)沒收查封的“食品添加劑.焦糖色”56桶(30kg/桶);
(2)罰款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排查,由于綿竹市土門食品廠在生產該批次產品時,氨法工藝不標準導致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綿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生產使用不合格產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調整氨法工藝,延長反應時間,確保食品安全。
六、江蘇秦淮蘇果超市有限公司光華路連鎖店銷售的、標稱由德陽市蜀仙精釀曲酒廠生產的老窖特曲酒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9月29日,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以監督抽檢的形式在江蘇秦淮蘇果超市有限公司光華路連鎖店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德陽市蜀仙精釀曲酒廠生產的老窖特曲酒(規格型號:500ml/瓶 酒精度:42%vol;生產日期:2021-06-25)。經檢驗,“酒精度”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6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德陽市蜀仙精釀曲酒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6日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208元(大寫:貳佰零捌元整);
(2)罰款980元(大寫:玖佰捌拾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排查,德陽市蜀仙精釀曲酒廠對現有設備進行排查,發現該批次生產的時候,灌裝機未清洗干凈,上批次50度酒還有殘余,造成部分產品酒精度不合格。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并對不合格批次產品進行召回。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1月17日組織復查驗收,德陽市蜀仙精釀曲酒廠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七、旌陽區黃許鎮四季水果店銷售的香蕉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9月25日,德陽市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以現場抽檢方式在旌陽區黃許鎮四季水果店抽取了1批次香蕉(規格型號:散裝;生產日期:2021-09-24)。經檢驗,“吡蟲啉”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1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旌陽區黃許鎮四季水果店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了違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0日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16元(大寫:拾陸元整);
(3)從輕予以罰款人民幣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排查,不合格原因為生產環節造成。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日責令旌陽區黃許鎮四季水果店立即停止銷售問題產品,清理從同一家購進的水果,對超標農殘產品進行召回,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認真履行查驗和索證索票;定期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1月11日組織復查驗收,旌陽區黃許鎮四季水果店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八、旌陽區佳龍商貿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由德陽市宏源食品釀造廠生產的四川白醋(復合調味料)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0月12日,成都市食品檢驗研究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以現場抽檢方式在旌陽區佳龍商貿經營部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德陽市宏源食品釀造廠生產的四川白醋(復合調味料)(規格型號:520ml/瓶;生產日期:2021-07-17)。經檢驗,“總酸(以乙酸計)”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中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德陽市宏源食品釀造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中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5日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款人民幣750元(大寫:柒佰伍拾元整);
(2)沒收違法所得30元(大寫:叁拾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排查,由于德陽市宏源食品釀造廠生產環節品控未達標造成不合格。中江縣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并對不合格批次產品進行召回。
(三)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旌陽區佳龍商貿經營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條的規定,但其嚴格履行了索票索證、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決定對當事人免于處罰。
2、排查整改
經排查,不合格原因為生產環節造成,經營單位旌陽區佳龍商貿經營部履行了索票索證、進貨查驗等義務。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9日責令旌陽區佳龍商貿經營部立即停止銷售問題產品,并保證不再采購同批次產品;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認真履行查驗義務和索證索票工作;定期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2月6日組織復查驗收,旌陽區佳龍商貿經營部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九、旌陽區黃許鎮老翁魚府經營的、標稱由舒心餐具清洗消毒配送中心生產的復用餐飲具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0月15日,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成都站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以現場抽檢方式在旌陽區黃許鎮老翁魚府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舒心餐具清洗消毒配送中心生產的復用餐飲具(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1-10-14)。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旌陽區黃許鎮老翁魚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30日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
2、排查整改
不合格原因為生產環節造成。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9日責令旌陽區黃許鎮老翁魚府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清理從同一家購進的餐具,提供合格餐飲具供消費者使用;定期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1月26日組織復查驗收,旌陽區黃許鎮老翁魚府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十、河南南召縣惠萬家城市廣場購物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德陽市玉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雞仔面(調味面制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0月4日,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以現場抽檢方式在河南南召縣惠萬家城市廣場購物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標稱德陽市玉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雞仔面(調味面制品)(規格型號:190克/袋;生產日期:2021-09-1)。經檢驗,“酸價(以脂肪計)”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6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德陽市玉峰食品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6日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381.78元(大寫:叁佰捌拾壹元柒角捌分);
(2)罰款人民幣3250元(大寫:叁仟貳佰伍拾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排查,對現有設備、生產工藝進行排查,發現該批次產品會因為時間、氣溫、運輸、儲存條件不達標都有可能導致酸價超標。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更改生產工藝,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并對不合格批次產品進行召回。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2月14日組織復查驗收,德陽市玉峰食品有限公司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十一、旌陽區香甜早餐店銷售的油條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0月23日,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以現場抽檢方式在旌陽區香甜早餐店抽取了1批次油條(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1-10-23)。經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1計)”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20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旌陽區香甜早餐店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0日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警告;
(2)從輕處罰,罰款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3)沒收違法所得100元(大寫:壹佰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排查,不合格原因為操作不當造成。旌陽區香甜早餐店當日未買到油條膨脹劑,店里也無天平秤,因文化水平低使用了明礬導致不合格。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立即改正,改用油條膨脹劑,并購買天平秤。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2月13日組織復查驗收,旌陽區香甜早餐店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十二、德陽市區鄧氏拉面館經營的餐碗、餐杯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0月29日,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成都站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以現場抽檢方式在德陽市區鄧氏拉面館抽取了2批次標稱餐具(名稱:餐碗;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1-10-29)、(名稱:餐杯;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1-10-29)。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6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德陽市區鄧氏拉面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五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五項規定,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23日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
2、排查整改
不合格原因為清洗不徹底造成。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日責令德陽市區鄧氏拉面館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消毒柜的餐具保證消毒時間足夠,保證流水徹底清理清洗干凈所經營使用的餐具;定期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2月9日組織復查驗收,德陽市區鄧氏拉面館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十三、旌陽區黃許鎮楊老四干雜店銷售的干山藥、干百合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9月25日,德陽市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以現場抽檢方式在旌陽區黃許鎮楊老四干雜店抽取了2批次產品(名稱:干山藥 規格型號:散裝;生產日期:2021-11-5)(名稱:干百合 規格型號:散裝;生產日期:2021-11-5)。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抽檢時未填寫生產企業相關信息。據調查,當事人也無法提供購買該兩批次的食品供應商的相關資質、產品合格證明。所以該批次不合格(問題)食品生產環節核查處置任務無法進行。
(三)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7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旌陽區黃許鎮楊老四干雜店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0日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108元(大寫:壹佰零捌元整);
(3)罰款人民幣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排查,不合格原因為生產環節造成。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日責令旌陽區黃許鎮楊老四干雜店立即停止銷售問題產品,對超標產品進行召回,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認真履行查驗義務和索證索票工作;定期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2月24日組織復查驗收,旌陽區黃許鎮楊老四干雜店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十四、旌陽區黃許鎮夢婷干雜店銷售的山藥片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1月20日,德陽市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以現場抽檢方式在旌陽區黃許鎮夢婷干雜店抽取了1批次山藥片(規格型號:散裝;生產日期:2021-5-20)。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抽檢時未填寫生產企業相關信息。據調查,當事人也無法提供購買該批次的食品供應商的相關資質、產品合格證明。所以該批次不合格(問題)食品生產環節核查處置任務無法進行。
(三)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旌陽區黃許鎮夢婷干雜店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8日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警告;
(2)罰款人民幣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排查,不合格原因為生產環節造成。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日責令旌陽區黃許鎮夢婷干雜店立即停止銷售問題產品,對超標產品進行召回,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認真履行查驗義務和索證索票工作;定期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2月24日組織復查驗收,旌陽區黃許鎮夢婷干雜店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十五、旌陽區富華干雜店銷售的干山藥片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1月24日,德陽市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以現場抽檢方式在旌陽區富華干雜店抽取了1批次干山藥片(規格型號:散裝;生產日期:2021-5-25)。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抽檢時未填寫生產企業相關信息。據調查,當事人也無法提供購買該批次的食品供應商的相關資質、產品合格證明。所以該批次不合格(問題)食品生產環節核查處置任務無法進行。
(三)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21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旌陽區富華干雜店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6日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72元(大寫:柒拾貳元整);
(3)罰款人民幣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排查,不合格原因為生產環節造成。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日責令旌陽區富華干雜店立即停止銷售問題產品,清理從同一家購進的蔬菜干制品,對超標產品進行召回,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認真履行查驗義務和索證索票工作;定期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2月16日組織復查驗收,旌陽區富華干雜店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十六、旌陽區孝感街道王朝干雜店銷售的干山藥片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1月24日,德陽市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以現場抽檢方式在旌陽區孝感街道王朝干雜店抽取了1批次干山藥片(規格型號:散裝;生產日期:2021-10-15)。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抽檢時未填寫生產企業相關信息。據調查,當事人也無法提供購買該批次的食品供應商的相關資質、產品合格證明。所以該批次不合格(問題)食品生產環節核查處置任務無法進行。
(三)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0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旌陽區孝感街道王朝干雜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16日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14元(大寫:壹拾肆元整);
(3)罰款人民幣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排查,不合格原因為生產環節造成。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日責令旌陽區旌陽區孝感街道王朝干雜店立即停止銷售問題產品,清理從同一家購進的蔬菜干制品,對超標產品進行召回,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認真履行查驗義務和索證索票工作;定期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2月16日組織復查驗收,旌陽區孝感街道王朝干雜店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經營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