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場地器材
測試場地長20米,寬7米。起點線后5米處開始設置標志桿,每排設置兩根,各排標志桿底座中心點之間相距3米,共設5排;每排的兩根標志桿底座中心點之間相距1米,距同側邊線3米。
測試器材包括秒表、發令哨、30米卷尺、標志桿10根(桿高不低于1.2米)、籃球(符合國家標準)。
(2)測試方法
受試者在起(終)點線后,持球站立,聽到出發口令后,按箭頭所示方向運球依次過桿。發令員發令后開表計時,受試者與球均返回起(終)點線時方可停表,計時結束。每名考生有一次測試機會。以秒為單位記錄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小數點后第二位數非“0”時進1。
(3)注意事項
①運球過程中籃球脫手后,如球仍在測試場地內,受試者可自行撿回,并在脫手處繼續運球,計時不停表。
②測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現象均屬犯規行為:出發時搶跑,運球過程中雙手同時觸球、膝蓋以下身體部位觸球、漏繞標志桿、碰倒標志桿、人或球出測試區域、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