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教育局休學規定
近年來,隨著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寧波市教育局對于休學的規定也越來越嚴格。下面是寧波市教育局休學規定的全文:
一、休學申請
1.休學申請時間:學生可以在新學期開始前,向所在學校提出休學申請。
2.休學申請方式:學生可以在學校辦公室、教學研究中心、學生資助中心等相關機構進行申請。
3.休學申請要求:學生需要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學生本人申請表;
(2)監護人證明信;
(3)學生成績單;
(4)護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5)健康證明;
(6)其他必要的材料。
4.休學申請流程:學生可以向所在學校提出休學申請,學校會對申請進行審核,并為學生提供休學證明。
二、休學規定
1.休學期限:學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休學,但最長不超過兩年。
2.休學期間:學生休學期間需要遵守學校的規定,不得影響學業。學生需要按時完成學業任務,不得缺課或逃課。
3.休學待遇:學生休學期間,享受與正常學生同等的待遇,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宿舍補貼等。
4.休學期限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