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本科生休學管理辦法
為規范東北大學本科生休學管理,保障本科生休學期間的學習和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東北大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東北大學所有本科生的休學管理。
第二條 休學申請
本科生在完成學業后,因身體原因、家庭原因、個人原因等需要休學的,可以向所在學院提出休學申請,經學院審核批準后,辦理休學手續。
第三條 休學時間
本科生休學時間為一年,最多可休學兩年。休學期間,本科生仍需完成所在學院規定的課程學習,并參加學校規定的相關課程學習和考試。
第四條 休學安排
本科生休學期間,所在學院應積極協助休學者安排學習、生活、醫療等相關工作,確保休學期間的學習和生活秩序。
第五條 休學待遇
休學者在休學期間,享受與全日制本科生同等的待遇,包括獎學金、助學金、醫療保險、住房補貼等。
第六條 休學審批
休學申請由所在學院進行審核,學院應將審核結果告知休學者。休學申請經學校批準后,休學者應辦理正式休學手續。
第七條 其他規定
1. 本科生在提出休學申請時,應告知所在學院其個人健康狀況和身體狀況變化情況,以便學院做好相關安排。
2. 本科生在休學期間,應遵守學校相關規定,不得擅自離校,不得從事與學業無關的活動。
3. 本科生在休學期間如出現緊急情況,應及時向所在學院報告,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幫助。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不足之處,請予以指正。
東北大學本科生休學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