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復學退學管理規定
為規范學生休學復學退學行為,保障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的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校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休學規定
1.學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申請休學。休學時間為一年至兩年,具體申請時間和流程請咨詢學校相關部門。
2.休學期間,學生應當遵守學校規定,按時返校上課,不得干擾正常教學。同時,學生應當按時完成作業,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
3.休學結束后,學生需要申請復學。復學時間為一年至兩年,具體流程請咨詢學校相關部門。
4.學生休學復學時,應當提供相關證明,如退學證明、休學證明等。學校相關部門將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學生予以復學。
二、復學規定
5.學生可以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復學。復學申請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退學證明或休學證明;
(2)學生檔案;
(3)監護人的身份證明;
(4)學校相關部門的審核證明。
6.學校相關部門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學生予以復學。復學時,學生應當與原班級同學重新相處,適應新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三、退學規定
7.學生可以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申請退學。退學申請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退學證明或休學證明;
(2)學生檔案;
(3)監護人的身份證明;
(4)學校相關部門的審核證明。
8.學校相關部門對退學申請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學生予以退學。退學時,學生應當與學校相關部門辦理手續,如辦理離校手續等。
四、其他規定
9.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管理制度,尊重學校規定,配合學校相關部門的工作。如遇到特殊情況,學生應當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反映。
10.學校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學生休學復學退學的管理,保障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的權益。
以上就是休學復學退學管理規定的內容,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學校相關部門將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