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手機的孩子與不玩手機的孩子有什么區別?十年后差別明顯(玩手機的孩子和不玩手機的孩子有什么區別)
每天耕耘最有趣、最實用的心理學
根據國家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我未成年互聯網網名的數量到達了1.75億人,在未成年人當中,互聯網的運用率到達了93.1%,農村未成年人較城鎮未成年人網絡利用率更低,但也達到了90.30%。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互聯網已經進入了千家萬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學生被迫開展了長達三年的網課,這使得越來越的未成年人首次接觸到電子產品的年紀
眾所周知,長期使用電子產品會對兒童造成不良影響,那么具體而言會對兒童造成哪些方面的不良影響呢?
一、 影響兒童大腦發育
根據美國國家衛生研究所的研究數據顯示,過度使用電子產品會對兒童造成負面影響,重度使用智能型電子產品,或者沉迷于電子游戲、網絡小說等等,會使兒童的大腦溝回發生變化。
根據研究人員的研究數據顯示,每天使用電子產品超過七個小時的兒童,大腦皮層會過早變薄。大腦皮層當中存在著大量的大腦灰質,以及豐富的腦神經突觸。
人類學習的本質,實際上就是不斷地建立和強化腦神經之間的連接過程,讓大腦皮層面積變得更大、更厚。而長期使用電子產品會導致兒童大腦皮層變薄。
根據對未成年人網民上網用途的調查結果顯示,有89.6%的未成年人運用網絡是為了學習,有65.9%的未成年人上網是為了聽音樂,有61%的未成年人上網是為了玩游戲,58%的未成年人上網是為了聊天,最后還有46.2%的未成年人上網是為了觀看短視頻。
雖然有一部分未成年人上網是為了學習,但是除此之外未成年人使用智能手機上網的頻率依舊很高,更多的是為了玩游戲,觀看短視頻等等。
然而這樣的娛樂方式是碎片化的,會導致大腦被動地接收許多不良信息,既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長,又不利于鍛煉大腦的主動學習能力。
人類的大腦具有極高的可塑性,而大腦的第三個發育高峰期正是12歲到18歲,在這個階段學習能夠增加大腦神經元之間的連接,能夠有效地增加大腦皮層的密度,并且能夠將其結構復雜化。
人們通常會認為那些成績優異的孩子都是天生聰明,實際上人們往往忽略了塑造孩子的大腦的過程。
經常玩手機的孩子在10年后和不經常玩手機的孩子會有哪些區別呢?最基本的便是聰明與不聰明之間的區別,但是大多數人都忽略了孩子在這十年之間的學習狀況。
二、 思維能力受到限制
在認知心理學當中,有一個概念叫做二元處理機制,它指的是個體在思考問題的時候,通常有兩種思維模式,第一種是深度思考模式,需要個體的大腦進行具體的分析而另外一種則是根據個體的直覺做出直接的判斷。
認知心理學家認為,大多數個體更傾向于第二種思維模式,根據自己的直覺做出判斷,很少有人能夠在面對突發問題的時候進行深入的思考,并且做出合適的抉擇。
互聯網傳播內容的本質實際上就是簡化個體思考的過程,例如在某些社交平臺當中,人們會根據某些觀點發生爭論,雙方都習慣于用刻板印象代替思考。
例如原本為女性爭取自由的“女權”一詞,如今在互聯網上已經成為了貶義詞,還有很多,我們熟知的詞語也是如此,從原本的褒義詞逐漸變成了貶義詞。
而長期使用互聯網的青少年也會受到這種思維模式的影響,習慣于根據某些現象作出直接的論斷,而這種論斷通常都是不夠客觀和理性的,因此,他們的推理能力以及思考能力都將會受到限制。
三、 玩工
玩工這個概念指的是通過互聯網玩游戲的人,在娛樂的同時變相地給他人提供了一種免費的勞動力,這種免費的勞動力能夠幫助資本家在互聯網中獲取巨大的利益。
隨著未成年人接觸,互聯網以及電子產品的年齡越來越低,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已然淪為了玩工,許多未成年人在社交平臺上給主播打賞。
在游戲當中無腦充值,即使未成年人本身不具備消費能力,但是卻能夠將時間和精力投入到互聯網當中,同樣能夠為資本家獲取利益。
四、 父母學歷與兒童玩手機的頻率
根據心理學家的研究數據顯示,父母學歷越高,兒童玩手機的頻率越低。這主要是因為學歷高的人,通常對于大眾媒體的認知更加清楚,父母不會為了哄孩子,而讓孩子過早地接觸電子產品。
同時父母能夠以身作則,不讓孩子玩手機的同時,高學歷的父母也能夠做到自己在下班之后,尤其是在陪孩子的時間里不玩手機。
經常玩手機孩子也不經常玩手機的孩子會在許多方面呈現出不同的表現,尤其是在行為習慣方面,因為這些都是在日積月累當中形成了習慣,即使在成年之后也很難會發生改變,而在認知能力以及情緒管理方面也會呈現出明顯的不同。
– The End –
作者 | 湯米
編輯 | 不下雨
第一心理主筆團 | 一群喜歡仰望星空的年輕人
參考資料:Bruk, A., Scholl, S. G., & Bless, H. (2018). Beautiful mess effect: Self–other differences in evaluation of showing vulnerability.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115(2), 192-205
微信公眾號:第一心理